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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制訂
及專業代表

會在新準則和法例的制訂過程中一直站在最前線,積極參與國際準則制訂、出席國際會計組織及論壇、回應各項諮詢,並舉辦本地諮詢和外展活動,為香港會計業發聲,確保業界意見獲得重視。

準則制訂

於本年度,公會繼續設立網站,讓持份者能在此平台上瀏覽準則制訂部(SSD)所有意見函、刊物及培訓資源,並附上其他相關資源連結。

可持續發展匯報的發展

在國際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歐洲財務報告諮詢小組(EFRAG)及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各自發佈了氣候規則及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的徵求意見草稿進行諮詢,EFRAG及ISSB亦於2023年上半年各自敲定了首套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此外,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IAASB)及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理事會(IESBA)將於2023年下半年諮詢公眾對可持續發展鑒證準則及可持續發展相關道德要求草稿的意見。

本港準則制訂工作的發展已追上國際步伐。於2022年5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確認了公會作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制訂者的法定角色,而公會理事會亦於2022年10月批准公會潛在採納由ISSB制訂的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FRS可持續披露準則)的路線圖,作為本港可持續發展匯報的框架,惟須與有關各方作進一步討論。

作為落實路線圖的第一步,公會理事會自2023年1月起擴大了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FRSC)的職權範圍,讓委員會負責監督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的制訂工作,同時設立一個可持續發展諮詢小組(SAP),在技術層面上協助FRSC處理可持續發展議題。

公會接下來採取的行動亦包括撰寫資訊文件,解釋公會在制訂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方面擔當的角色,以及潛在採納IFRS可持續披露準則作為本地匯報框架的理由。公會撰寫資訊文件時,曾聯繫多名本地及國際主要持份者,包括SAP、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會計及財務匯報局、ISSB及其他國際準則制訂者,徵求有關各方的意見,統一準則制訂方向,並爭取各界支持。資訊文件將適時向公眾發佈。

隨著ISSB於2023年6月頒佈了首兩份IFRS可持續披露準則,公會深感榮幸能夠邀請到ISSB副主席Sue Lloyd向本港主要持份者群組發表講話,紀念此重要時刻。根據公會的準則制訂正當程序,我們會將準則定稿與公會先前提交的意見進行比較分析,評估有關意見已否獲得適當回應。公會將告知FRSC有關分析結果及決定後續應採取的行動,包括在香港發佈相關的本地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

截至報告期末,公會及香港交易所正在分別徵求持份者的意見,前者期望了解ISSB未來兩年應優先關注事項,而後者則希望就加強上市公司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要求的建議尋求意見。公會明白香港公司須逐步適應香港交易所及IFRS可持續披露準則的披露要求變動,因此擬訂了一個全面性的能力建設計劃,內容涵蓋至專業資格課程、持續專業進修課程、工作坊、思維領導文章以及「最佳企業管治及ESG大獎」,務求提升持份者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知識、滿足市場需求以及遵守監管規定。此外,公會正持續監察ISSB在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公佈的能力建設夥伴關係框架,並不斷探討利用該框架為香港持份者作出貢獻的方法。

展望未來,公會計劃於2023年下半年徵詢公眾對IAASB及IESBA可持續發展項目的意見,以期透過履行高質素的鑒證工作,以及倡導各個專業領域恪守道德行為,建立公眾對可持續發展匯報資料的信心。

教育持份者

公會發佈了一份全新的《質量管理手冊》,指導中小型執業事務所應用最新的質量管理準則,同時亦發佈了一份載有2022年9月審計及財務報告準則最新變動的改良版《審計實務手冊》,繼續幫助中小型執業事務所實施新的主要審計準則。於2022年10月,公會出版了有關香港質量管理準則(HKSQM) 1及HKSQM 2的常見問答集,並於2023年3月發佈與HKSQM 1相關的通告。

公會於報告期內刊發了五份主要會計指引。第一份與立法會於2022年6月取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對沖安排有關。對沖安排取消後,所有須遵守本地強積金及僱傭法例的公司均會受到影響,因此,有關舉措引發本地技術專家熱議,並針對入賬方法進行討論。公會一直與相關各界深入探討此議題,並於2023年2月發佈相關通告,為持份者提供方向指引。其後,公會亦於2023年7月發佈全面性指引。

而另外三份主要會計指引則有關於《Financial Reporting Considerations for Close Out 2022》、以及就IFRS詮釋委員會近期對租金優惠作出的決定,與及在結算表上應否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負債的範例說明。

公會亦投放大量資源制訂一份有關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同」的會計分錄之全面性指引,以助財務報告編製者及會計師掌握與該準則有關的基礎知識。有關指引已於2023年6月發佈。

支持中小型執業事務所及企業機構

公會製作廣東話短片,簡要解釋主要準則的重大變動,以提高持份者對各項建議修訂的認識。此外,我們亦簡化意見提交程序,就關鍵諮詢而使用「是╱否」問題形式的問卷並且在當中增設意見欄位,藉此提升回應率。

我們透過更新網頁內容,提供與新實施指引有關的連結,持續發佈有關主要新準則的實施指引,並透過公會通訊,向會員傳達與新刊物及網上研討會有關的消息。

公會一直擔任IAASB較不複雜實體審計諮詢小組的成員,不斷就項目的相關討論提供意見。

公會亦定期舉辦審計工作坊,為初級及高級核數師提供實習指導。

國際聯繫 加強溝通

公會在持份者與國際準則制訂組織之間擔當重要的協調者角色,致力促進各方有效表達意見。

公會積極參與不同會議,並於會議上發表演講,出席會議包括:亞洲及大洋洲會計準則制訂組織、會計準則制訂者國際論壇、世界會計準則制訂者、會計準則諮詢論壇以及與三個國家(分別為中國、日本及南韓)舉行的會議。儘管國際出行於本財政年度最初數月受到限制,但公會仍出席網上會議,參與相關議題的討論。於2023年6月,公會參加了IAASB及IESBA的國家準則制訂者網上會議。

在本財政年度內,公會進行大量外展工作,包括接觸本港負責編製財務報表的人士、業界人士、監管機構、政府部門、區域及國際準則制訂者組織。有關工作的目的是務求公會從項目初步階段,以至整個項目週期,向持份者徵求及分享意見,對準則制訂工作產生影響。外展活動亦包括就相關準則應用事宜展開討論,為持份者提供指引,以確保財務及鑒證匯報能保持一致。公會於本財政年度內發佈了逾12份有關會計、可持續發展、審計和道德議題的刊物。

我們亦與國際準則制訂者舉辦多場圓桌會議,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ISSB的議程諮詢會議,讓香港持份者直接向國際準則制訂者反映意見。

為了讓會員留意常見的道德陷阱,公會為商界專業會計師及執業界別會計師製作了網上直播節目,根據真實個案開展案例研究,提升會計師對若干道德議題及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要求的認知。

SSD亦舉辦或提供了逾33個網上學習課程供會員報讀。

SSD繼續積極管理其技術查詢服務,定期監察回應查詢時的及時性和關聯性。於本財政年度,已處理了超過210個有關會計、審計及道德議題的查詢。

於本財政年度,公會亦就會計、可持續發展、審計及道德等議題的多項諮詢提供意見。主要回應及諮詢文件詳列於下文。

會計

審計及鑒證

道德

可持續發展匯報

稅務

香港

公會在香港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及諮詢期間,積極提出並重申各項與稅務相關的關鍵問題及其他議題。當中包括探討在近年本地和國際稅務環境有多項改變的前題下,如何在香港實施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2.0 (BEPS 2.0),以進行更深入的稅制檢討,獲得更大確定性。

公會向財政司司長及其他有關官員提交以「重新接軌再譜新篇」為題的2023-24年度稅務政策及財政預算案建議書。於2023年1月,公會會長、稅務師會執行委員會(TFEC)主席及財政預算案建議委員會召集人主持新聞發佈會,重點講解公會建議。於財政預算案發表當日,公會代表接受傳媒訪問,並其後刊發新聞稿,闡述公會的立場。公會亦於《A Plus》2023年第1期刊登一篇反映公會對財政預算案建議的觀點文章。

公會就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多項建議均獲財政司司長考慮,包括撥款爭取大型國際盛事和活動來港舉行,以推廣優質旅遊業、推出更多社區紓困措施、推動數碼經濟、支持初創企業和科創發展、為知識產權業務訂立優惠稅率、推行更多吸引外來投資的政策、推動體育普及化、提升香港的宜居程度,以及推廣電動車普及化。

於2023年5月,TFEC代表與稅務局局長及高級人員舉行2023年度大會,相關會議紀錄將於年內發佈。公會亦已將2022年度會議的詳盡紀錄上載至公會網站。

公會於2022年4月成立了一個新的國際稅務工作小組(ITTF),負責在各個國際稅務議題方面支援TFEC、提出意見,以及在適當情況下就影響香港的重大國際稅務議題與政府展開對話。設立ITTF其中一個主要目標是傳達會計從業員就如何在香港實施BEPS 2.0全球最低稅率方案的意見及擔憂,以及討論香港對於被列入歐盟「灰名單」司法管轄範圍,即若干稅務慣例有可能導致「雙重不徵稅」。於財政年度內,ITTF分別於2022年7月及2023年4月與稅務局合共召開了兩次會議。在第一次會議中,有關各方討論了香港在實施BEPS 2.0及制訂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機制方面的最新立場,而在第二次會議中,有關各方就實施經修訂FSIE機制的實務問題進行討論。除了與稅務局副局長及相關官員交流意見外,ITTF亦就TFEC向政府提交的多份文件提供意見。

一如以往,根據第112章《稅務條例》成立的稅務上訴委員會,邀請公會會員提名加入該委員會。稅務上訴委員會是針對稅務局局長所作出評稅提出上訴的第一級上訴審裁處。公會已編製一份載有30名欲加入委員會、並符合公會基本要求的公會會員名單。

內地

於2022年9月,獲內地稅務小組(CTSG)提名的公會代表出席了國家稅務總局召開的第11屆周年大會,討論與內地有關及影響香港的跨境稅務的事宜。中文會議記錄已上載公會網站。

2022年9月,公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舉行電話會議,討論稅務政策事宜。CTSG成員代表公會出席有關會議。

國際

公會代表於網上出席了亞洲及大洋洲稅務師協會(AOTCA)於2022年11月舉行的周年大會與會議,該大會與會議以實體及網上混合模式舉行。兩名公會代表繼續擔任AOTCA技術委員會的技術顧問。

公會的倡導及專業發展部(APD)總監參加了全球會計聯盟(GAA)稅務總監小組定期召開的電話會議。該小組由GAA理事會於2009年成立,旨在分享稅務資訊及最佳稅務慣例,以及就重要國際問題及共同關注事項與其他組織建立聯繫和合作。於2023年5月24日至25日期間,該小組於愛爾蘭都柏林舉行了三年來第一個實體會議。APD總監以網上形式參加了有關會議。

重整及破產管理

香港

公會就香港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及諮詢文件提供意見,強調了實施《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或其他替代方案的重要性,如允許企業通過「低干涉型」的臨時清盤程序進行重組。法律改革委員會早於25年前已提議有關法令。

公司註冊處於2022年10月落實了新公眾查冊安排的第二階段,限制公眾查閱公司登記冊中的個人資料。於2022年9月,重整及破產管理專項學會執行委員會(RIFEC)向公司註冊處提交了一份問題清單,解釋需於處理公司清盤案件過程中查閱登記冊的重整及破產管理從業員所關切的問題及挑戰。公司註冊處於2022年11月回覆了公會,而公會已將有關答覆刊載於2023年2月的RIF電子通訊,發送予所有RIF會員。RIFEC繼續與公司註冊處就如何簡化重整及破產管理從業員的工作程序進行溝通。其後,公司註冊處提供了相關高級職員的聯絡資料,讓重整及破產管理從業員如在進行公司查冊時遇到實際困難,可向他們進行查詢。

於2023年4月,為協助推動公會與中國內地的跨境重整及破產管理工作及交流,我們邀請了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代表團來港出席RIF研討會。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副署長向RIF會員介紹該署的背景,並簡單講述深圳個人破產制度的運作情況。RIFEC的代表亦於2023年4月的另一個場合與廣東省破產管理人協會代表團會面,就中港跨境重整及破產管理的最新發展交流意見。

公會負責促進破產管理署與重整及破產管理從業員之間的溝通。破產管理署就《在非簡易程序法庭審理的清盤案中接納公司及個人擔任清盤人、臨時清盤人或特別經理人的規則(A組計劃規則)》的經修訂草案向公會徵求意見,並注意到大部分RIFEC所關注事項已在最終定稿中得到回應。經修訂A組計劃規則其後於破產管理署網站上發佈,並於2023年3月1日起生效。公會亦會定時發佈最新消息及通知,包括破產管理署通告及致重整及破產管理從業員的函件,向RIF會員或在合適的情況下向會員通報重整及破產管理領域的最新發展,讓會員能夠儘快採取適當行動。

公會RIFEC與破產管理署署長及其他高級人員預期將於2023年第三季度舉行下一次聯絡會議,討論重整及破產管理從業員在工作上面對的不同實際難題。公會將於會後透過RIF電子通訊或其他渠道,向所有RIF會員發佈會議紀錄。

國際

公會作為國際破產從業員協會(INSOL International)十大成員組織之一,於協會的理事會中佔一席位。公會RIFEC前任主席簡立祈獲提名為公會代表,任期由2019年11月起為期三年。儘管有關任期已於2022年11月正式屆滿,然而國際破產從業員協會當時正在進行管治檢討,而為了確保檢討過程不被中斷,協會建議延長已經或即將屆滿的理事之任期。因此,簡立祈於2022-23年間仍為公會所提名的國際破產從業員協會理事會的理事。

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公會繼續與保安局禁毒處及財庫局(財經事務科)密切合作,以跟進香港與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於2018-19年進行的相互評估後續事宜,並為下一次的相互評估做好準備,其將涵蓋香港的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AML/CTF)框架的技術合規及有效程度。受疫情影響,FATF的工作計劃被迫延遲,因此下一次實地相互評估最近亦被延後至約2027年才會展開,惟數據收集及監察工作仍將繼續進行。

政府向FATF提交了多份最新報告及進展報告,公會亦為FATF的香港AML/CTF相互評估跟進報告提供意見。於2023年2月,FATF在報告中肯定了香港在指定非金融業人士(DNFBP)(包括會計專業)實施以風險為基礎的AML/CTF監管方面取得的進展。香港在遵循FATF第28項建議內有關監管DNFBP的評級亦被提升。

儘管公會大部分監管職能已於2022年年底移交予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接管,但公會仍繼續肩負根據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頒佈AML/CTF指引的監管職責,亦會維持倡議、培訓及支援會員的職能。

公會修訂及更新了《專業會計師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使其與最新法規及監管變動保持一致。公會就修訂指引向會員、財庫局、會財局、禁毒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公司註冊處等持份者進行諮詢,並於2023年5月25日將經修訂指引刊登憲報。公會計劃籌辦不同活動,確保會員清楚明白在經修訂指引下的AML/CTF責任。此外,公會正在跟AML程序手冊的出版商合作,編製為會計師而設的最新版本手冊。

公會亦參與《香港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報告》中與會計業界相關內容的更新工作。該更新報告於2022年7月發佈,是FATF強制要求其成員針對本地市場相關行業的AML威脅及漏洞進行的自我評核。成員必須向FATF提交報告及定期更新有關內容。

公會繼續提供多項服務支援會員及執業會計師事務所遵從AML/CTF規定,包括:

其他法例及法規的諮詢項目

公會藉不同場合及機會,向各政府部門、決策局,以及其他本地及國際組織傳達業界的觀點,並提交意見書。公會亦就不同政策及立法建議的公開諮詢提供意見,以及參與多個非正式諮詢會議。公會提交的意見包括:

財政司司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庫務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保安局禁毒處

稅務局

破產管理署

由公會提名出任國際組織職務的人士(截至2023年6月30日)

國際會計師聯合會
  • 謝秀玲,商界專業會計師諮詢小組副主席
  • 江智蛟,中小型執業所諮詢小組副主席
  • 翁介中,謝秀玲的技術顧問
  • 陳慧真,江智蛟的技術顧問
  • 何淑清,國家準則制訂者-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Paul Hebditch亦以公會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參與年會)及國家準則制訂者-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理事會(Mary Xuereb亦以公會專業操守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參與年會)
會計準則制訂者國際論壇
  • Gary Stevenson,公會代表
  • 桂洋洋,公會代表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世界會計準則制訂者(財務報告)
  • Gary Stevenson,公會代表
  • 桂洋洋,公會代表
亞洲及大洋洲會計準則制訂組織(財務報告)
  • Gary Stevenson,公會代表
  • 桂洋洋,公會代表
全球會計聯盟(GAA)
  • 陳詠新,理事會成員
  • 翁介中,公會行政總裁的替代成員,以及GAA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成員
  • 王文傑,GAA教育總監小組成員
  • 戴尚文,GAA稅務總監小組成員
國際破產從業員協會
  • 簡立祈,理事會理事
亞洲及大洋洲稅務師協會
  • 陳嘉華,公會代表
  • Edward Lean,公會代表
可持續發展會計計劃(A4S)
  • 翁介中,A4S的會計組織網絡的公會代表